新河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荣获“邢台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五四红旗团支部”是团市委授予邢台共青团基层组织的最高荣誉。
新河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在院党组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支持和指导下,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院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服务青年,不断深化“思想引领、技能提升、文化育人”三个平台建设,坚持以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品牌活动为抓手,以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强化基层组织和青年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为依托,不断强化团组织凝聚力和创新力,为检察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荣誉是肯定、是激励,更是新的起点。“有志者奋斗无悔”,新时代、新征程,新河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将继续团结带领广大青年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推进检察事业实现新发展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