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省检察院“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的部署,加强线索摸排,加快建立各项协作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加大办案力度。紧盯食药领域专项监督实施方案明确的8个重点方面内容,依法办理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反响大的案件,为人民群众筑起一道坚实的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自3月20日专项监督开展以来,新河县院通过能动履职和群众举报的方式发现线索3条,包含了销售过期药品、未凭处方购买处方药、不按规定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销售药品未提供购买凭证等药品安全问题,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监督行政单位依法履职,有力打击了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守护百姓生命健康。

下一步,新河县院将继续携手行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务实的作风,深入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以法治的力量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为美丽河北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续写“燕赵山海·公益检察”的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