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市院重要工作部署,确保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具体落实见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检察业务工作绩效考核系统,实现公平、公正评价检察官工作实绩,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高检院、省院、市院工作部署,突出质量导向,建立以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为基本内容的业绩考评项目、评价指标和计分规则。结合我院检察工作特点,调整和完善全院检察业绩考评体系。
二、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河北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组织实施方案》、《邢台市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及那伟检察长指示精神,按照省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办法》和《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指标及计分规则》),组织新河县院业务部室相关人员研究制定我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指标及计分规则》。
三、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院贯彻落实检察官绩效考核工作。小组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侯瑞玲为组长,以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鲁东军,党组副书记、政治部主任贾树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民月,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卫青,检察官代表、一级检察官王献军,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白英辉,专职检委委员王志方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案件管理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任为分管第三检察部、一级检察官王献军,成员为第三检察部主任周晓雷、第一检察部主任尤圣、政治部副主任冯丽、政治部副主任齐世辉,办公室王良和政治部李丹、孙高阳。主要制定考评工作实施细则、指标及计分规则、修改完善检察官业绩考核系统,以及检察官业绩考评的具体实施等工作。
四、任务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工作任务,考评工作办公室可以从其他职能部门抽调人员,其他部门应当全力配合。
1.政治部负责协调各部门收集梳理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实施细则》。
2.第三检察部的案管部门负责指标制定。组织第一至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等根据省院《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研究制定本院的《指标及计分规则》。同时配合市院做好《实施细则》及全市《指标及计分规则》制定工作。
第三检察部的案件管理部门着重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各类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价与验证,力求考核标准的公平公正、切实可行。
五、工作安排
(一)学习研究。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研究高检《规定》和《实施办法》和《指标及计分规则》,吃透文件精神。(7月28日前完成)
(二)组织实施。政治部负责制定本院《实施细则》;案管部协调本院第一至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等根据省院《实施办法》和《指标及计分规则》共同制定本院《指标及计分规则》。(7月底前完成)
(三)调整完善。对上半年检察官业绩进行考评测试,根据考评结果及时修改完善《指标及计分规则》。 (9月底前完成)
(四)继续推进检察官业绩考核信息化工作。根据高检院、省院《指标及计分细则》制定新的系统项目和算法,解决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的对接问题。(与其他考评工作同步进行,预计 12月底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与市院密切配合,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分工,结合部门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形成合力。
2.科学制定标准。各部室要以省院《指标及计分规则》为基础认真研究本部室指标化评价、量化评分、分支总量控制,结合实际工作科学严谨地制定考评指标和计分细则。
3.加强汇报沟通。及时、主动向市院各部室汇报进度等情况,加强沟通,遇到问题要及时汇报反映。
新河县检察院政治部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