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信息
2019新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新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119日在新河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新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侯瑞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新河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更新司法理念、深耕主责主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使命担当,主动服务大局

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和全县中心工作,找准站位、突出重点,主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在服务“三大攻坚战”上精准发力。认真开展经济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依法办理虚开增值税发票、合同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512人。着力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驻村干部到一线、单位做后盾、全员包联帮扶的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分包的1个贫困村、2个非贫困村的精准帮扶脱贫工作,受到群众的一致肯定。持续推进“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依法起诉污染环境案件13人,均被判处实刑。

在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上定向施策。注重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研究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积极防范化解民营企业发展中的法律风险,依法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坚持能不捕不捕、能不诉不诉;在办理时某某等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中,对6名被告人全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挽回国家损失的同时,又最大限度地避免司法办案对企业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上推深做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认真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对来访群众文明接待、释法说理,继续保持涉检进京赴省“零上访”。针对校园欺凌等问题,全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全年共办理涉未成人犯罪案件912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被授予邢台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依托“木兰有约”、法制副校长、宪法宣传周、送法进校园等有效载体,深入学校、农村开展法治宣讲活动12场(次),进一步增强了群众法治观念。

二、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聚焦惩治犯罪、诉讼监督、维护公益等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牢牢把握“深挖根治”目标,扎实推动“八开展、八跟进”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捕诉一体、提前介入、一案三查、快捕快诉等手段,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标准,依法办理涉黑恶案件3(其中指定管辖案件2件),对上级挂牌督办的贾某某等25人涉黑恶性质犯罪团伙,提出侦查取证意见28条。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化“平安新河”建设,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案件3753人,起诉55104人,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深入推进诉讼检察监督。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强化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件,撤案1件,书面纠正侦查机关活动违法4件,追诉漏罪5人。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办案机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5人。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开展全过程、多方位法律监督,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4件,审判监督1件,支持起诉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息诉1件。强化公益诉讼检察:严格办案程序和标准,重点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实现在诉前维护公益的最优状态。

三、提升办案质效,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积极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各项重大改革任务,以改革创新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重塑性改革,实行捕诉一体,同一案件批捕、起诉由同一办案组或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内设机构由14个缩减为5个,其中3个检察业务部门、2个综合行政部门,确立了“专办不专人”工作模式,构建相互配合、衔接顺畅的新检察权运行模式。

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全面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联合法院、公安、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实施细则》,明确了程序适用、社会调查、量刑建议等具体操作规范,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382人,件数和人数适用率分别为78.2%(全市第二)、78.8%(全市第一),既提高了诉讼效率,又促进了社会和谐。

其他改革事项持续深化。加强与监委工作衔接,完善提前介入、案件会商等机制,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1人。大力推进“网上检察室”工作。派驻县公安局检察室挂牌成立,为深化检警合作、构建新型检警关系搭建了更直接、更广阔的平台。

四、突出实抓严管,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牢牢把握人民对廉洁从检、司法公信的期待,从严从实教育管理,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狠抓思想政治统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检察工作的核心指导思想,在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上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始终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

狠抓专业素能提升。大力推行“规模化学习、体系化培训、实战化练兵”工作模式,在学习中提升素质、在培训中拓宽视野,先后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50余课时,选派到上级院培训20余人(次)。同时,用足用好高检院“检答网”,推动常态化学习,在互动交流、学习借鉴中持续提升检察干警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从严治检,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管好队伍,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教育警醒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积极主动接受市院党组政治巡察,狠抓巡察整改落实,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高检院“六项禁令”落地生根,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贯彻落实新司法理念、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均衡,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检察队伍距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尚有差距。对此,我们将思考如何在精准服务大局、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水平上重点发力。

2020年检察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0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树牢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坚持服务服从大局,做精做细“四大检察”,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为新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讲政治、顾大局,在保障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上体现新担当。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找准法律监督切入点,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以更大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职尽责,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展现新作为,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开展,积极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守牢安全稳定底线,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是以更强举措强化检察监督。紧盯主责主业,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自觉对标对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优化监督方式,不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是以更高标准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求真务实,力求极致,夯实政治和业务素质。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全面从严治检,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司法不规范问题,打造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的过硬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追求极致的专业精神和力求过硬的专业能力,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加快经济强县、美丽新河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附件一

有关用语说明

 

1.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见报告第2页第12)2019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向人民群众庄严承诺:“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会后作出专门部署落实群众信访工作。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是新时代检察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积案矛盾化解、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

2.一号检察建议(见报告第2页第14)20181019日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中,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三项具体建议。因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3.捕诉一体(见报告第3页第3)指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由检察机关同一部门的同一位检察官依法承担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并履行相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办案工作机制。在内设机构改革中,撤销侦监部门和公诉部门,施行大部制运作,原则上同一名检察官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适时介入、案件受理后的审查批捕、延长羁押期限审查、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诉讼监督的全过程,实行“谁批捕,谁起诉”。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见报告第4页第11)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从宽处罚的一种制度。2018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该项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大变革,能更有效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进一步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消弥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

5.网上检察室(见报告第4页第21)2017年以来,邢台市检察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关于智慧检务要求,聚焦法律监督全领域、全过程,坚持向科技要检力、向大数据要战斗力,主动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全面提升监督实效,创新探索规范司法智慧监督平台,又称之为“网上检察室”。网上检察室把实现法律监督与司法办案有机融合、对监督事项的全覆盖作为建设目标,建成了“一中心、四系统”组织架构。“一中心”,即市级执法大数据资源库;“四系统”,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个系统。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学习专题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
检察新媒体
新河检察官方微信
新河检察官方微信
新河检察官方微博
新河检察官方微博
新河检察官方头条
新河检察官方头条
视频资料
新河县人民检察院“七一”活动纪实
新河县人民检察院“七一”活...
支持IPv6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