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根据《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人民检察院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办理文电、会务、机要、文秘、档案、保密、检务公开等工作;协调督办上级重要工作、批办事项;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及管理检务协作、经费资产、基础建设、科技装备、交通工具、接待、后勤服务、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犯罪及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检察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三)第二检察部。负责对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对县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行政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负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四)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监督,对法律规定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的侦查。负责案件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案件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统计分析;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及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负责检察调研及理论研究,司法制改革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受理担告、申诉、信访;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含电、网等)事项。
(五)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负责干部人事、教育培训、检察宣传、表彰奖励、舆情应对、党建群团、党风廉政、检务督察、离退休等工作。负责司法警务工作;负责提押、看管、送达等工作,配合检察监督事项。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新河县人民检察院
|
行政
|
正科级
|
财政拨款
|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县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新河县人民检察院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应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20年预算收入789.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9.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新河县人民检察院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为78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2.9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39.92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93万元;项目支出256.6万元,主要为:办公楼维修维护费、档案升级、公务用车购置、冀财政法【2019】22号、冀财政法【2019】23号、楼内管道改造、设备维护、修缮费、业务费、招商经费、中央空调运行费。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789.52万元,较2019年减少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6.4万元,主要是新河县人民检察院人员减少致使基本工资及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64.6万元,主要是机关维修维护、招商经费、公务用车购置等项目支出总体有所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93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4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9.6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加29.6万元,主要是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增加。
五、绩效预算信息
第一部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2020年,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和各级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不断深入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开展.
通过小红伞护航送法进校园活动、集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加强群众对犯罪行为的辨别及提高防范意识;全面开展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12309检察便民服务,提高民众的满意度。坚决打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漏捕、漏犯进行追诉,确保批捕准确率、起诉有罪判决率为100%。健全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件评查及业绩考核等机制,同步加强对办案的监督制约。多渠道、多角度,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及时公开检察工作动态,正向引导社会舆论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保障干警合法权益,及时发放人民警察及检察工作人员的加班补贴,提高干警满意度
通过提升检察机关办案区硬件水平,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办案质量、防范办案安全事故.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将检察权置于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之下,维护人民监督员合法权益,强化和完善对人民检察院的外部监督工作,防止和减少检察院工作中执法不公等问题出现次数。
鼓励个人和单位依法举报犯罪,更好的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分项绩效目标:
1.保障项目实施,提高办公效率,提升群众及干警满意度
绩效目标:通过将档案室5A升级工程实施,提升检察机关办案区硬件水平,有效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办案质量、防范办案安全事故,适应当前形势下检察工作需要,保障工作区域内用水、用电设施运行正常、保障院落树木、草坪正常生长消防水池等设施。保障合同区域内工作环境安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绩效指标: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90%以上,工程按期完成率达到90%以上,财政资金预算支出完成率95%,配套设施完成率达到90%以上,合同违规率小于1%,日常巡查维修及时率不低于90%异常处理能力不低于90%,工程量完成不低于90%。
2.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
绩效目标: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更好的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进一步弘扬正气、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维护法律权威和党和国家的形象。
绩效指标:刑事案件查办率大于90%,纠正意见或建议的采纳率90%,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90%。
3.强化外部监督,保障人民监督员合法权益
绩效目标:维护人民监督员合法权益,鼓励个人和单位依法举报犯罪。根据宪法和法律关于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倾听人民意见、接受人民间的的规定,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强化和完善对人民检察院的外部监督工作,防止和减少检察院工作中执法不公等问题出现次数。
绩效指标:错捕、捕后撤案、不起诉、判无罪率小于1%,批延准确率不小于90%,诉讼期限内审结案件占全部案件比例不小于90%,案件审结率不小于90%。
4. 保障干警合法权益,提高干警满意度
绩效目标: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等有关文件按照考勤记录等对符合列入政法专项编制且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人民警察和工作人员按月分别发放不高于710和300元的加班补贴的发放、提高干警满意度,激发工作热情。
绩效指标:机关公务员考核完成率不小于90%,资金发放到位率不小于90%,检察人员人员补助标准不低于270元,补助金发放率不小于90%。
(三)实现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一是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持续开展对重大项目建设和非公经济发展的服务力度,积极提供涉企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精准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等犯罪,积极营造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法治环境。
二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把案件质量放在首位,坚持把“破网打伞”作为主攻方向,深化“一案三查”,深挖案件线索。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简易程序、量刑建议以及不批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机制措施,积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司法办案始终。
三是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以捕诉一体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深入践行民事检察五大理念,加大工作力度,做强民事检察工作;进一步提升认识,办好办精行政监督案件,做强行政检察工作;聚焦公益这个核心,认真履行检察官作为公众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提升工作精准度,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四是努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引导干警深入理解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坚持从严治检,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强化监督问责。聚焦检察工作实际需要,提升职业素养,提高监督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五是积极争取资金,保障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保障检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部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一)办公楼维修维护绩效目标表
151002新河县人民检察院
|
单位:万元
|
项目编码
|
151-0701-YBN-XAU5
|
项目名称
|
办公楼维修维护
|
预算规模及资金用途
|
预算数
|
18.00
|
其中:财政资金
|
18.00
|
其他资金
|
|
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
|
资金支出计划(%)
|
3月底
|
6月底
|
10月底
|
12月底
|
25.00
|
50.00
|
75.00
|
100.00
|
绩效目标
|
1、有效的消除办公楼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2、节能减排,有效的节省资金。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优良率
|
办公楼维修后是否质量合格
|
≥95百分比
|
历史依据
|
时效指标
|
完成率
|
是否能够保障办公楼的正常运行维护
|
≥95百分比
|
历史依据
|
数量指标
|
财政资金预算支出完成率
|
支出占预算资金比率
|
≥95百分比
|
历史依据
|
效果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长期使用性
|
能够长期较好地满足干警的日常需求。
|
≥95百分比
|
历史依据
|
生态效益指标
|
达到绿色产业标准
|
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不对生态环境产生坏的影响。
|
≥95百分比
|
历史依据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综合利用率
|
维修维护后的利用、使用情况
|
≥95百分比
|
历史依据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数量占总数的比例。
|
≥95百分比
|
历史依据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提供服务机构对签署合同的执行情况满意率
|
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内容
|
≥95百分比
|
历史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