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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2-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新河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8日在新河县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新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晓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新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突出“抓数据、促规范、创精品”工作主题,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紧紧围绕中心,主动融入大局,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落实最高检服务民营经济检察政策,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开展以案释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助力企业合规运行。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让企业放手经营。依法打击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犯罪6件8人,对5名民营企业技术骨干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议从轻处理。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做实做细分包村的振兴帮扶工作,1名干警被评为河北省优秀驻村工作队员。依法办理1件诈骗扶贫资金案。对9名困难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7.9万元,体现司法温度和检察关怀,群众送来司法救助暖民心、检察服务显真情的锦旗。

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深化刑事打击与公益诉讼一体化推进机制,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高压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实现零突破,办理案件3件4人,要求被告人支付生态环境赔偿资金110余万元,让破坏者为修复环境买单。

疫情常态化防控。严格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单位内部防控、包联网格排查、隔离点牵头管理”等重点工作,按时完成疫苗接种任务。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视频提讯等方式,妥善解决律师异地阅卷、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问题,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

二、发挥检察职能,全面履职尽责,有力推进平安新河建设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28件34人,审查起诉65件86人。发挥主导作用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适用率100%,量刑建议采纳率100%,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四大行业领域整治行动,1个涉黑案件办案组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1名干警被评为先进个人。落实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反腐败合力,提前介入调查,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

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强化释法说理、包联稳控,确保重大时间节点涉检零上访。通过日常检查、定期抽查等方式,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效,在邢台市平安建设考核中,排名全市并列第2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持续用好检察建议、释法说理、法治宣讲等方式引领社会法治意识,推动社会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合团县委制定《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常态化运行意见》,与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从制度层面筑起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堤坝。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不起诉1件2人。在办案履职过程中发现监护缺失等情况,发出《督促监护令》9份,督促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针对防溺水、规范宾馆未成年人入住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排查整、堵塞漏洞,取得较好效果。

三、立足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规范侦查监督平台应用,不断提升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水平,监督立案1件1人,监督撤案2件2人,追捕追诉2人,提出抗诉2件。-件比优化为11,程序进一步优化效率得到提升。面对社会治安平稳向好的局面,我院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既从严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又依法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不批准逮捕7件11人,不起诉11件13人,不捕率33.33%、不诉率14.77%。开展财产刑执行、未收押收监集中清理等专项活动,有效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案件7件,依法支持弱势困难群体提起民事诉讼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理交通违法行政处罚执行监督案件1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把诉前实现公益诉讼保护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份,均被采纳。建立“河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共同守护新河碧水蓝天。

四、坚持固本强基,突出政治引领,努力锤炼过硬检察队伍

抓实政治建设。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制作的《探寻红色基因 弘扬检察力量》党史宣传短片被河北检察公众号推送。持续推进《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重要工作、重大案件、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管好队伍。

抓细业务建设。用好检答网、中国检察网络教育学院、业务培训班等平台,实行课堂学习、岗位练兵、办案实战一体推进,锤炼队伍专业能力。树牢指标意识,强化求极致思维,建立跟踪台账,周调度、月研判,创优核心业务数据。注重考核驱动,完善《新河县人民检察院业绩考核办法》,层层压实责任。建成刑事检察办案区,引入案卡巡逻车软件,推动司法规范化。《邢台检察情况反映》专刊编发我院《狠抓精细化管理 力促检察工作高质量赶超发展》的做法。

抓严作风建设。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办理检察听证案件21件,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及“回头看”查找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部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2件。深入开展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整治,全年共填报50件。2021年河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满意度及群众安全感调查中,我院位列检察系统全省第八、全市第二。

各位代表,一年来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对标六个新河,检察服务保障的前瞻性、精准性有待增强;二是司法理念转变仍不到位,办案质效仍有提升空间;三是四大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有差距,补齐民事、行政检察短板还要更多举措;四是队伍建设还需在能力提升、人才储备、年轻干警培养上加大力度。对此,我们一定紧盯不放、逐一破解。

2022年检察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我们朝着一城两带三区”“六个新河奋斗目标持续发力、加快发展的关键一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和市检察院决策部署,更加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推动新河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以更高站位,服务高质量赶超发展大局。坚决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聚焦我县一城两带三区”“六个新河奋斗目标,重点围绕项目建设突破年、民生事业提质年、干部作风深化年活动,积极作为,能动履职,确保检察工作与县委部署同向同步,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与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以更强担当,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治理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引领全民法治意识进步。

(三)以更实举措,推动检察工作扎实发展。紧紧依靠县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不断推进《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落地,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做到战略前瞻、理念先进、办案精细、素能过硬。树牢规范和精品意识,推动案件办理精品化。

(四)以更严要求,加强高素质队伍建设。把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教育培训支撑、规范管理推动、精品案件引领、科技应用融合,持续破解素质能力跟不上、不适应等制约我院发展问题。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打造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纪律作风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忠诚履职、奋发有为、开拓进取,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县美丽新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一

有关用语说明

 

1.“六稳”“六保”(见报告第1页第18行)。“六稳”是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六保”是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见报告第2页第1行)。2018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立为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制度,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3.四大行业领域整治(见报告第2页第22行)。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违法犯罪,深入整治行业乱象和突出问题,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一号检察建议(见报告第3页第18行)。2018年10月19日,由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这是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

5.案-件比(见报告第4页第3行)。是最高检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造性设立的一项案件质效评价指标体系。“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诉讼环节。“案-件比”是二者之间的一组对比关系,比例越大,说明“件”数越高, “案”所经历的诉环节越多。设置“案-件比”在于引导检察机关通过提高办案质效,将上一个诉讼环节的工作做到极致,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环节,而节约司法资源,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评价。

6.《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见报告第5页第1行)。2021年6月15日,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即中发28号文件),《意见》着眼进军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从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等方面,对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出重要部署、指出明确方向,赋予全国检察机关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

7.检察听证(见报告第5页第16行)。2020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检察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8.四大检察(见报告第6页第7行)。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2019年1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中,将检察职能系统地划分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四大检察”首次写进全国人大决议。

9.“一城两带三区”“六个新河(见报告第6页第13行)。“一城”:打造冀东南区域独具特色的魅力城市;“两带”:环城水系生态文化旅游带、“千斤粮、万元钱”现代农业示范带;“三区”:建设“万亩千亿”产业聚集区,北方平原县全域旅游先行区,黑龙港流域乡村振兴示范区。“六个新河”:实力新河、文明新河、生态新河、幸福新河、平安新河、智慧新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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